4月21日,广州市一家证券营业部中,股民在阅读关于证监会限制“大小非”的报道。中国证监会于4月20日晚间发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规定股改限售股到解禁期后,只要在一个月内想减持占总股本百分之一的股份,就必须要去大宗交易平台。新规定有利于缓解市场短期的减持压力,足以引发市场的反弹。
中新社发辛磊 摄
□ 开开实业一股东违规减持1.55% 上交所对其账户限制交易三个月
□上交所正研究措施:重审违规股东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建议冻结资金账户、限期回购超减股份、违规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记者从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获悉,因涉嫌违法违规,四川 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被立案稽查。目前,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正在调查中。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4月29日的日常监控中发现,宏达股份两个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账户,在当日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分别减持了751.36万股和696.23万股,减持数量占宏达股份总股本比例分别达到了1.46%和1.35%。
而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相关规定,“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上交所随后在4月30日发布公告,对宏达股份“大小非”的超额违规减持行为予以公开谴责。同时,上交所决定限制两公司账户从2008年4月30日至5月28日对宏达股份的卖出交易。宏达股份因而成为《指导意见》实行后违规减持第一案。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对于上述事件,“绝对不会止于交易所的谴责,不能纵容这种乱卖行为。”对于类似违规行为,证监会将会出台比较具体的惩罚措施,切实对这一行为起到惩戒作用。
几乎无成本的代价也使大小非们前赴后继违规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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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商文 王璐)